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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显公正 亲情暖人心
时间:2016-09-08单位/部门:洱源县法院作者/编辑:苏磊江点击:

 

“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我这次就是一时冲动,以后我们兄弟姊妹会和睦相处,好好沟通。”被执行人尚某对执行法官说。
“真呢害羞咯,几位法官感谢你们了。”申请执行人罗某甲也笑了起来。
近日,洱源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今年8月,罗某甲到洱源法院递交了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被执行人罗某乙、尚某、罗某丙连带支付履行款1485元。罗某甲反映,对方三人不但不履行义务,还经常无理取闹,恶语相向。
受案后,县法院执行员发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双方系亲戚且是同村邻居,因婆婆的赡养问题发生矛盾,相互发生吵打,造成罗某甲损伤。后罗某甲起诉至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由罗某乙、尚某、罗某丙三人连带赔偿给罗某甲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1485元,并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但三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
了解情况后,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将当事人双方召集在一起。从情理入手,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中孝悌之义,睦邻之道耐心细致的对双方进行劝导。毕竟血浓于水,兄弟姊妹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帮助;邻里之间应相互理解,和睦相处。执行员一番入法入情的劝导,最终,三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行为,均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并当庭兑现履行款,向罗某甲道歉,亲人之间和好如初。
(作者单位: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