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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良知随想
时间:2014-06-27单位/部门:作者/编辑:寸正标点击:

作为一名法官,良知正式成为我职业的理念并不算早,然而随着基层法官职业生涯的不断深入,越来越觉得法官的良知的重要性。

上法学院时,就想成为一名法官,对自己所要成为的法官的模样常常充满着想象。想象中认为法官应该是威严的,因为法官执掌的是国家审判权,在坐堂问案中裁判社会纠纷,能判断是非对错,曲直黑白,甚至决断人的生死,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后来发现,法官要想在社会中获得威严,光依仗国家审判权的强力远远不够,还需社会的高度信任和认可,这就要求法官必须作出公正裁判,居中裁量,不能有所偏倚,否则就无法获得权威。再后来,通过学习法律,我明白法官要能做出公正的裁判,必须做到依法裁判,执法如山,只有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平之如水,去之不直。

工作了,经过努力,终于成为一名基层法官。在不断接触案件的过程中,我发现法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居中裁判的公正态度以及让裁判具备公信而获得威严的能力。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法官,还需要具备良知。那么,何为法官的良知呢?

良知实际上是一种道德的范畴,并不是只有法官才应具备的素质,是全社会中每一个个体都应当具备的道德素养。法官作为判断是非对错的裁判官,只有比社会一般个体多一些良知这种良好的道德能力才能为社会惩恶扬善。因此,法官的良知与公众所理解的良知必然有所不同,有着更高的要求。

一是对法律的良知。何谓对法律的良知?就是法官的良知是建立在对法律的正确认识、准确适用以及高度信仰上。因为法律一方面是惩恶扬善的国家工具,但另一方面也是国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手段。法官要在案件裁判过程中体现良知,就必须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素养,这才能明断是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那些曲解法律、甚至违背法律审判,是对法官良知的最大亵渎。从这个角度看,法官的良知也是一种理性的良知。

二是对当事人的良知。法律是对人实施的,法官作出的裁判能否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归根到底要落到当事人的身上。法官的良知要很好的实现,还要注重对当事人的良知。除了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民服务、保障人权等理念外,对当事人的良知,说的通俗些就是要多为当事人考虑,以确保其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是铁面无私的,但也并不全是“冷冰冰”的。作为一名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能为当事人考虑的角度是很多的。在立案的诉讼引导及服务、开庭时间地点的安排、审判过程中的保障和服务以及裁判结果的执行效果等方面都有太多应当去为当时考虑的空间。当然,这种考虑不是为当事人谋取非法权益,而是从便民、利民的角度践行司法为民,还要从案结事了等角度出发,真正依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并让其在走完诉讼程序,拿到裁判结果后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法官对当事人应有的良知。

三是对审判权的良知。就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要用良知确保案件实体裁判的公正性。主要体现在法官内心的良知与自由裁量权的平衡。自由裁量权是一把双刃剑,裁量得当,它可以让裁判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反之,能成为获取非法利益的帮凶。因此,法官要在审判中体现良知,关键就要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使其扬长避短,发挥积极效应。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除了正确实行法律外,还要求法官要有良知,用良知来裁量,而这些良知就是公正、道德、廉洁、自律等。

可见,法官的良知是一个大的概念,它包含了从上学时候学到的法律知识以及公平正义、人人平等、人权等理念,也包含了法官作为一个常人所应具备的道德,以及成为一名人民法官所应当具有的专业、廉洁、自律、为民等素质。要培养法官的良知,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不断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社会在不断发展,法律也在不断更新,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确保正确适用法律。其次要培养信仰,法官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信仰法律,坚持法律至上。再次要培育大局观念,要在工作中践行司法为民、保障人权、群众路线等大政方针。最后,还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经常洗洗澡、照照镜子、正正衣冠,以良好的作风、高尚的道德指引我们的工作和生活。

(作者单位:鹤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