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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军院长作鹤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15单位/部门:鹤庆县法院作者/编辑:尹庆元、国成勇点击:

 

1月13日上午, 在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刘剑军院长代表鹤庆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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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军院长说,2017年,鹤庆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鹤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剑军院长指出,近年来,鹤庆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逐年递增,从2013年的988件上升至2017年的2293件,年均增长33.02%,同比增长27.67%;除104件因法定事由不能结案外,其余2189件全部审结,同比上升34.96%,结案率95.46%。在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增大的情况下,鹤庆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选任员额法官20名,2017年人均结案109件;院庭长平均办案88件,远超出最高院关于院庭长办理案件的要求;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54天逐年缩短为29天,案件调撤率连续五年保持在60%以上,呈现案件息诉服判率、调撤率明显上升,案件审理时间和执行时间明显下降的良好发展势头。2017年6月,被命名为大理州廉政文化示范点。黄坪法庭被表彰为大理州优秀法庭;党建工作被推荐为州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21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刘灿辉副院长被评为大理首届“最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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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军院长说,过去的一年,鹤庆县人民法院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持续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显;二是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与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存在差距;三是物质装备建设特别是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
刘剑军院长指出,201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鹤庆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核心,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为鹤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剑军院长强调,新起点,新作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鹤庆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设小康鹤庆、法治鹤庆、和谐鹤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