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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人民法院
时间:2014-06-27单位/部门:作者/编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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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位于在大理白族自治州西北部,东临鹤庆县,南接洱源县,西毗云龙县和怒江州兰坪县,北连丽江市。现辖金华镇、甸南镇、沙溪镇、马登镇、老君山镇、羊岑乡、弥沙乡、象图乡等8个乡镇93个村委会。全县总面积2250平方公里,总人口17.8万人,是以白族为主多民族杂居的县份。有白、汉、彝、回、藏、傈僳、纳西等16个民族,其中白族人口占92%。

剑川县人民法院原址在县城四二路,1986年5月迁往县城徐公街,2003年3月迁往县城腾龙路。截至2014年6月,共有在编干警40人,其中白族法官2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0人,干警平均年龄38岁。设有三个副院长职数,政治处、纪检组、马登人民法庭、执行局等四个正科级部门和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等十一个副科级部门。

近年来,剑川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400余件。工作中,剑川法院认真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物质建设及社会管理创新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案件调解率和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新闻宣传采用稿件数不断上升,巡回办案、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等方面得到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不断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充分发挥其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救助服务、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加强诉讼指导,积极引导当事人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完善院机关和马登法庭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使经济上确有困难、诉讼能力不高的群众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县委部署,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群”工作,帮助挂钩村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节日慰问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困难党员等活动;加强与公、检、司的协调配合,参与社区矫正和帮教活动;抽调干警参与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禁毒等工作,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热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参与专题授课辅导培训人民调解员,强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推进联动调解。

在党建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方面。按照“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的工作要求,狠抓党建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真正把党员先进性体现在执法办案和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中。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丰富法院文化内涵,在潜移默化中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干警。组织开展党建廉政文化活动,增进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提升法院的向心力,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在审判管理工作方面。完成办公自动化系统四级专网建设,实现和最高院、省、州法院之间的语音、数据、图像交换和信息共享,网络延伸至马登法庭;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由立案部门管理审判流程、跟踪审限流程,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结合省、州、县政法委开展的“案件评查”活动,对审结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分析,适时通报评查结果,对各审判部门的审判效率做出通报,不断缩短办案周期,促进均衡结案。

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增强干警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建立了干警廉政档案,勤政廉政建设得到了巩固和加强;着力打造“阳光法院”,以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为契机,广泛邀请代表委员和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让广大群众走进法院、走进法庭,方便群众监督,确保干警不出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我院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2010年,投资120余万元完成马登标准化法庭建设工作。2012年我院审判法庭项目按国家三类基层人民法庭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7499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有望年底迁往新址办公。“两庭”建设的完成,将使我院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作用。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剑川法院共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人次;先后获得“全省法院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首批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大理州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等奖,“全县社会管理先进单位”,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流动红旗”、“党建示范点”、“党风廉政建设优秀等次”、“先进平安机关”、全县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等称号。干警中有近50人次先后受到县级以上的表彰奖励。